浦城县法院创新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,将代表建议办理效果与法院年终评先评优挂钩,实行一票否决,此举受到县人大常委会的好评。
浦城县法院规定,办理代表建议的业务庭室要落实“谁办理、谁落实、谁主办”工作机制,并对办理的时效和质量进行细化考评。考评时若发现没有与代表进行沟通见面,办理效果不佳以及人大代表不满意的庭室,将取消该庭室及办理人员年终评先评优的资格。并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办,以便及时掌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,每季度综合通报一次,并在院局域网上公布办理情况。通过采取这些办法,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和来信来访能优先办理,及时办结。同时,还对办理代表建议的进度、办结效果用信息或简报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和有关人大代表报告,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。